《曳引式载货升降机》区域标准施行
产品详细描述:
从福建省质量技能监督局得悉,由福建省质监局特检院担任起草的《曳引式载货升降机》区域标准于本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填补了我国曳引式载货升降机没有有关标准可依的空白,对操控曳引式载货升降机的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介绍,该标准从福建省载货升降机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运用情况动身,参照《电梯制作和装置安全原则标准》(GB7588-2003)、《电梯技能条件》(GB/T10058-1997)和国家质检总局《在用载货升降机的查验要求》(2002)等国家相关现行标准、标准的规则,针对曳引式载货升降机速度低、提高高度低、只用于载货等运用特色,对规划、制作、装置、改造、修理、查验等环节进行了一致标准。(福建省质量技能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