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研究与仿真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产品详细描述:

  本招标项目属于已完成招标项目,核心技术研究与仿真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建筑设计企业为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人为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985平方米,规划建设核心技术探讨研究与仿真实验中心以及园区配套条件。本次招标内容为核心技术研究与仿线部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1600kg景观电梯3部,速度 2.5m/s;1600kg客梯3部,速度 2.5m/s;1600kg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4部,速度 2.5m/s;2000kg货梯1部,速度 1.0m/s;1350kg客梯1部,速度 1.75m/s。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有电梯设备供货、运保、安装调试、电梯检测验收、注册登记、质保期内年检手续办理及维保服务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为准。

  2.6 项目标段名称:核心技术研究与仿真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标段编号:Ea1t4uud8001。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乘客电梯,包含曳引式客梯 B 级或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新证)。

  3.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乘客电梯,包含曳引式客梯B 级或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新证),并提供代理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并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024年3月23日0时0 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等媒介公开发布。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xys格式)。

  10.1同一制造厂商与授权的多个经销商,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如同一品牌产品有多个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将按照详细审查评分高低顺序,评分最高的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入围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申请人将不通过资格预审。

  10.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 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4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4.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其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4.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5号万象汇1幢1单元5层10501、10502室,联系人:杨利乔,联系电线 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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