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不签字电梯公司被罚!

  看新闻《》,里边有一条昆明分公司的处分,有点不一样,也是电梯职业常有的现象。

  便是一小区电梯毛病,然后业主向有关部分投诉了,法律部分就下来做出具体的查询。‍‍‍‍‍‍‍‍‍

  6栋2单元1号电梯别离于2024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7日呈现毛病,维保人员未作保护障处理记载。截止2024年5月22日维保人员对有安全危险危险电梯更换了老化配件。维保人员仍未能供给上述毛病处理记载。该公司维保人员称,2024年3月14日、3月21日、3月27日电梯呈现毛病后,维保人员现已向该物管报告了状况,进行了修理,并在工作人员与该物管工作人员的微信群里发布了毛病处理状况。但该物管工作人员怕担责任,以许多理由回绝签字。导致未能供给毛病处理记载。

  碰到这样的物业怎样办?电梯维保人员处理了毛病,可是物业人员怕担责不签字,怎样还有这样的人?假如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处分电梯维保公司呢?不该该处分没签字的物业公司吗?‍‍‍‍‍‍‍‍‍‍‍‍‍

  相关部分找两边核实状况,实在状况如何便是和电梯维保员所说,那维保公司其实不该该被罚的,假如维保公司真的要被罚款,那相同应该加倍处分物业公司,由于电梯维保员是真的做事情了,可是物业的人却不签字,导致没有电梯毛病处理记载。‍‍‍‍‍‍‍‍‍